發表在Giga的文章

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令人噴飯的美國法律Ⅳ

這噗

(✿◕‿◕) Clear
北卡州:任何一位未婚男性與一為未婚女性,如果在任何旅館或汽車旅館登記為已婚,那麼他們即算合法夫妻了。(想帶小蜜開房的兄弟們千萬別去那州呀!)
(✿◕‿◕) Clear
賓西法尼亞州:不得在浴室唱歌。(難怪在賓大商學院的同胞都不會K歌)
(✿◕‿◕) Clear
南卡州:僅在每週六,男性被允許在法院的門前台階上合法毆打其配偶。(這是啥規定,鬱悶ING)
(✿◕‿◕) Clear
猶他州: (1)不喝牛奶違法。(喝不完援助非洲難民呀,幹麼為難自己!難怪俺一個喝牛奶就拉肚子的朋友從猶大轉到紐約了,保命要緊呀。)
(✿◕‿◕) Clear
(2)不得在正在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後座上做愛。(這好理解,怕病人看見血管爆裂麼!哈哈)

0 comments: